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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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种子监督检验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8-20 点击次数:?
根据市编委办《关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沧机编办〔2012〕61号)精神,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撤销你局所属事业单位种子监督检验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因你局所属事业单位种子监督检验站职能已经弱化,按照省、市编委办关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要求,本着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决定撤销县种子监督检验站。
二、将县种子监督检验站的职能划入县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种子监督检验站的人员和编制划入县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农村经济管理站。
特此通知
孟村回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9日
来源:孟村编办
责任编辑:孟村回族自治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