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及调整完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 2017-06-21 点击次数:?
内丘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内审改办〔2017〕3号
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等9部门印发《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审改办发〔2017〕1号)精神,按照省审改办《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冀审改办〔2017〕1号)和市审改办《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邢审改办〔2017〕9号)要求,县审改办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涉及县本级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衔接取消,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根据事权范围和我县实际,县本级共涉及衔接取消4项,另有22项因事权在省、市政府部门,无需我县衔接,此次一并公布。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后,各部门要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2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动态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1、衔接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4项)
2、县本级不涉及衔接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2项)
3、除中介机构编制外可自行编制的审批要件清单
4、县政府部门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5、纳入县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
内丘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xls
自行编制的审批要件清单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