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机构编制网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关于衔接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3-11-26 点击次数:?
【字体:

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项目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与省政府第二批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3〕27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项目的公告》(办字〔2013〕61号),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对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进行了衔接,共衔接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26项,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公布取消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坚决停止审批,做好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做好接收工作,规范审批行为,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衔接取消的行政职权项目目录(2项)

序号

实施机关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职权类别

备注

1

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中国公民利用未开放档案、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已开放档案经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55日国务院批准,199967日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发布),《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

行政许可

省取消(冀政办〔201327号),取消许可,改为现场受理、办理

2

省广电局

《 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许可证 》 年检换证

《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6号)

行政监督

省取消(冀政办〔201327号)

衔接下放的行政职权项目目录(24项)

序号

原实施机关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职权类别

下放后实施部门

备注

1

省发展改革委

规划内的企业投资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准(不含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行政许可

项目所在设区市、省直管县、扩权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省下放(冀政办〔201327号),并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及审核申报

2

企业投资国家规划矿区外的煤炭开发项目核准

3

企业投资地热能发电项目核准

4

企业投资扩建临时起降点项目备案

5

企业投资日产300吨及以上聚酯项目备案

6

企业投资乙烯改扩建项目备案

7

企业投资医学城、大学城及其他园区性建设项目备案

8

省发展改革委

企业投资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及对二甲苯(PX)改扩建项目备案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行政许可

项目所在设区市、省直管县、扩权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省下放(冀政办〔201327号),并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及审核申报

9

企业投资F1赛车场项目备案

10

省级、设区市财政部门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县级财政部门

省下放(冀政办〔201327号)

11

省环境保护厅

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涉及农林牧渔、水利、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办公商业及城镇居民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辐射项目)、登记表(含辐射项目)330千伏输变电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跨设区市、省直管县、扩权县项目除外)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

设区市、省直管县、扩权县环境保护局

省下放(冀政办〔201327号),并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保护设施验收

12

由省下放设区市、省直管县、扩权县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

13

省环境保护厅

45类放射源和3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变更审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

行政许可

设区市、省直管县、扩权县环境保护局

省下放(冀政办〔201327号),并入辐射安全许可

14

因科学研究需要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察、调查活动审批(限环保系统的自然保护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

设区市、省直管县、扩权县环境保护局

省下放(冀政办〔201327号)

15

外国人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限环保系统的自然保护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

设区市、省直管县、扩权县环境保护局

16

省内跨设区市转移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

设区市、省直管县、扩权县环境保护局

17

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临时资质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令2012年第20)

行政许可

设区市、省直管县、扩权县环境保护局

 

省下放(冀政办〔201327号)

18

监测数据纠纷的技术认定

《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 》

行政监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机构

19

省畜牧局

畜禽养殖场(含种畜禽场)、养殖小区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河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管理办法》(冀政办函〔200742号,2007629日颁布)

县级畜牧行政管理部门

20

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

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行政许可

县级畜牧行政管理部门

21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渔业捕捞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县级畜牧行政管理部门

22

省农业机械主管部门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县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

23

省新闻出版局

中外合作音像制品零售企业设立与变更审批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

县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

24

省档案局

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批

《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档发字〔199720)

非行政许可审批

城市建设档案馆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省下放(冀政办〔201327号)

 

 

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6日印发

 

来源:宁晋县编办
责任编辑:宁晋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