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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 2019-06-1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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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实施对象 抽查内容
1 机构编制
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六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事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会同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第六条。《关于印发<河北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通知》(冀发【2005】9号)第四十七条县以上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对机构设置和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上级批准的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落实情况;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上级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等问题;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机构编制举报受理和查处违反机构编制规定问题的情况;机构编制统计情况;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来源:平泉市编委办
责任编辑:平泉市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