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态调整市直部门“四张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30 点击次数:?
关于动态调整市直部门“四张清单”的通知
平审改办〔2017〕2号
市直各部门:
按照《全市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及政府机构改革、简政放权、行政许可标准化等工作要求,结合市直有关部门清单调整结果和市法制办审核意见,我办对全市“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等四张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截至2017年9月,全市共有行政权力清单3083项,责任清单952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319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97项。具体内容如下:
1.权力清单3083项,其中行政许可257项,政府内部审批11项,行政处罚2141项,行政强制90项,行政征收40项,行政给付27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确认56项,行政奖励9项,行政监督215项,其他类231项(其他类中包含通用目录中的初审转报事项1项、通用目录中的待明确事项61项)。
2.责任清单952项。其中主要职责392项(其中具体工作事项1443项),职责边界147项,事中事后监管事项230项,公共服务事项183项。
3.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319项,其中行政许可257项,初审转报事项1项,待明确事项61项。
4.中介服务事项清单99项,其中中介服务事项71项,纳入市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28项。
市环保局因环保系统垂直管理改革,原该局行政职能全部终止。从2017年6月22日起,启动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平泉分局工作模式。目前该局所有职责权限尚未明确,待上级明确后再予调整。
各部门自本通知下发后15日内调整本部门“四张清单”并及时在部门网站、公开栏等媒体进行公示。
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清单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并对各部门的职责履行、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各部门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向平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邮件地址:pqssgk@163.com 电 话: 0314-6089781
邮寄地址:平泉市行政中心809室 邮 编: 067500
附件:1.权力清单:http://www.pingquan.gov.cn/qlqd.jsp
2.责任清单:http://www.pingquan.gov.cn/zrqd.jsp
3.平泉市本级保留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第三版.xls
4.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版.xlsx
平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