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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 2020-02-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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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桥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88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石家庄市桥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加挂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局牌子

第三条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拟订城市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管道路维护管理;负责配合市级的城区市政设施改造工作,负责区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验收和移交工作。

(三)负责制订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护作业标准和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护、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拟订城区市政道路日常管护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四)负责研究部署区防汛工作,开展区防汛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区城区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

    (五)负责城区沿街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及门店的改造、装饰装修、沿街实体墙改造和沿街楼宇立面清洗保洁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夜景、户外广告以及门店牌匾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配合市级部门协调、监督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参与城市开发和城区改造中有关环卫设施配套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指导协调各街道办事处环卫基础设施处理能力建设。

    (七)负责全区集中供热、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方面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对区燃气管理的指导工作。

 (八)负责落实城区城市便道非机动车停放工作。

 (九)负责城区洗车行业占道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行业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十三)实施与以下范围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市级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区域外,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1.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3.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企业厂区外公共场地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砂石、灰土等物料未采取环保措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城市建成区专业市场外城市道路、绿地、公园、广场、街头空地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城市建成区内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城市建成区内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上级部门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十四)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落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资金计划;负责全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领导讲话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以及日常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临时出境人员政治审查等工作;负责城管新媒体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宣传队伍建设、培训;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督促市政道路、市政施工中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保卫、安全、消防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指导、检查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法制科。对城市管理方面的重点、难点和前瞻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贯彻落实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政府规章,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合法性法制审查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执法案卷评查、政策咨询及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核、业务技能培训考核工作;负责落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负责落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负责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区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效能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指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行风建设工作。

(三)城市管理科。落实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负责落实城区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设置规划;组织督导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监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牵头组织城区景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城区洗车场、城市便道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落实城区环卫设施规划,执行城区环卫作业标准;配合市直部门监督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粪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参与城区新建项目环卫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落实日常维护作业标准;负责落实城市道路的改造、整修计划;负责组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移交工作;指导科技交流和科技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全区供热监管工作,对全区供热情况进行督导,协调市供热管理中心、供热企业处理解决供热供暖问题;负责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方面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对区燃气管理的指导工作;负责城区防汛工作,开展城区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编制城区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防汛检查;负责发布城区汛情预警信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区防汛工作;承担区城区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落实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组织和协调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负责辖区区管街道、公园、广场等绿地的建设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区各类绿地的达标情况;负责伐移树木的初审、上报、监管工作;组织区属园林绿化工程的实施;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及验收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相关工作;参与圃地、花木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

(四)考评督察科。指导、检查、考核各街道办事处容貌整治、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护、垃圾处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政务督查工作;负责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负责公开电话、群众投诉和市容考评发现的问题及市区领导批示的问题落实情况督查;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落实智慧城管发展规划,负责智慧城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以及与区直有关部门相关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负责城管信息的分析处理;负责12319便民热线的受理、反馈工作;负责向数字城管网络平台各职能单位派遣任务、督导反馈、分析汇总,并对其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的动态化监控;负责组织实施市容、环卫、市政以及综合执法效能和专项活动的监督检查、考评。

直属单位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第五条  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12。股级领导职数4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石家庄市桥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石家庄市桥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21日起施行。

 

来源:桥西区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桥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