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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事业登记管理局积极开展“树正气、转作...

时间:Jan 18, 2019 4:40:04 PM 作者:清河县编办

为进一步推动“树正气、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活动深入开展,我单位事业登记管理局狠抓落实、提高服务、务求实效,在做好服务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标准化服务情况

我县已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208个,自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以来,我局自始至终以服务于事业单位为宗旨,服务方式多种多样。

1.首问负责。首位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对接受的业务咨询耐心解答,对受理业务及事项办理全过程了解跟踪。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都要给服务对象完整答复或者有效答复的途径。

2.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应明确告知是否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属于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材料、程序和办理时限。

3.廉洁文明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平公正,服务主动热情,用语文明、微笑服务,制定包含廉政纪律、服务质量等要求的工作人员守则。

4.提供现场咨询: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服务对象的咨询做出清晰明确答复,并提供相关事项的服务网址、服务指南及其他可以查询的相关服务内容等。工作人员现场不能答复的,告知服务对象答复时间及其他咨询途径。非现场咨询:运用微信群及办公电话,实现咨询服务从实体窗口向网上窗口延伸,提供进一步咨询的渠道。对于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等。电话咨询做到及时畅通。

5.采用信息公开制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事项、登记公告信息、有关信用信息;登记管理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登记管理服务指南;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均可在“清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

关于登记管理的主要措施和方法

   (一)规范操作,确保质量到位。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从20181月1日至3月31日全面展开了事业单位2017年度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今年我局通过清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站和建立微信“事业单位年审群”,发布年度报告公示通知,相比往年的传统通知,效率大大提高了,通过年审群迅速将年度报告公示要求、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一一说明,提高了事业单位对年检工作的认知度,这些事前充分的准备工作保证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有序开展。

    严把审核关,确保年度报告公示质量。一是建立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查,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保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二是把好材料关,严格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公示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三是把好审核关,要求各事业单位对上年度开展业务工作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改;四是对符合条件登记和年度报告公示的事业单位,做到受理、审核、发证一条龙服务,当天办妥,对资料不齐、不符合登记和年审条件的则耐心说明理由并提出要求,对不及时年度报告公示的事业单位及时电话友情提醒,询问原因,督促其及时办理年审。事业单位在规定的年度报告公示时间,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17年度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并签署保密意见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报登记管理机关,及时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及时归档。按照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边办理新登记及变更,边整理材料归档,确保档案材料齐全,清晰可查。

及时公示公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和年度报告书公示制度,要求每个事业单位将年度报告书在“清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的问题

部分单位重视不够。有少数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重视不够,对登记工作的规定性、严肃性认识还不够,对取得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后需要延续证书、法律效力认识不清,从而使部分单位对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不积极主动,有些单位对证书保管不当,损坏,丢失,光盘丢失,影响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事业单位具体经办人更替较快,不熟悉工作要求,影响了工作的开展。由于一些事业单位人员更替频繁,具体经办人变更后,不熟悉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程序和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年度报告公示进度。

部分事业单位不能及时办理变更注销手续。在每年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中,总有部分单位怕麻烦或者别的原因对注销、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开办资金等内容发生变化的事项不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三)改进措施

1.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抄送举办单位和相关单位,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2.对具体经办人更替较快,业务不熟悉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负专职专责,做好移交手续。

3.针对事业单位不能及时办理变更注销手续的,加强执法力度,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进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