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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河县政务服务事项...

时间:Dec 11, 2017 11:52:27 AM 作者:清河县编办

    清政字2017〕121 

 

清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清河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清河县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清河县制定了《清河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以下称《清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清单》共涉及34个单位,共梳理出政务服务事项514项。其中,行政许可199项、行政征收1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24项、行政监督2项、备案初审33项、年审年检7项、其他职权27项;公共教育43项、劳动就业5项、社会保险16项、社会服务102项、医疗卫生9项、住房保障29项、文化体育1项、政法服务3项、资格证明1项。已实现“最多跑一次”即相关单位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一次上门”或“零上门”的事项272项。实现52.9%的政务服务事项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

二、公开公示。各有关部门在本通知印发15日内,将《清单》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清河县党政门户网、清河县机构编制网公布《清单》。

三、动态调整。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任务调整情况,及时对本单位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以群众和企业办理一件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为目标,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推进网上办理、整合政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实现群众和企业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一次上门”或“零上门”。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