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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县县本级保留行政权力清单目录》、《青县县本级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0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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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对《青县县本级保留行政权力清单目录》、《青县县本级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国营农场、县直各部门:

   按照省、市要求,现依据2015年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内容和2014年以来我县承接上级七批取消下放调整的三类事项,对《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县县本级保留行政权力清单目录>3个文件的通知》(青政办〔201540号)中公布的《青县县本级保留行政权力清单目录》、《青县县本级责任清单》内容进行动态调整,请各相关部门到县审改办公共邮箱(qxsgbggyx@163.com ,密码:4021394)下载2016版两清单目录。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清单目录的动态管理,建立常态化和长效性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做好对取消下放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做到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承接工作。县审改办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将适时对全县各部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清单目录的全面、真实、合法、有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在各自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等公布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县政府门户网站也将适时公开。今后未纳入县本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行使。

                           

 

 青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6831

 青县县本级责任清单.zip青县权力清单目录.xls

来源:青县编办
责任编辑:青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