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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委关于印发《关于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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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确保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现印发《关于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的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龙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5年6月15日

 

关于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的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省编委《关于印发〈关于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机编〔201412号)、市编委《关于印发〈关于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秦编〔201519号)精神,为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编制基本情况

    行政编制情况。截止2012年底,全县共有行政编制1815(含政法专项编制483。其中:县级行政编制1086名;乡行政编制729名。

    (二)工勤编制情况:截止2012年底,全县共有工勤编制90名。其中:县级工勤编制40名;乡)工勤编制50名。

    (三)事业编制情况。截止2012年底,全县共有事业编制9633(含群系统使用事业编制36名。其中:县级事业编制8741(含群团36名;乡事业编制892名。

    二、工作目标

    严格控制行政编制。全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不突破上级核定的总额,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配备人员。

    严格控制事业编制。全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并在总量内有所减少。

    消化超编人员。2017年底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人员的消化工作。

    清理规范编外人员。2017年底前完成各级党政机关编外用人清理工作,妥善处理事业单位编外用人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控制总量,有效落实“两个不突破”要求。“行政编制的审批权限在中央,行政编制总量不得突破”和“事业编制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得突破”,是央和省明确的两条红线,必须严格遵守。各乡镇、各部门要格执行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同时紧紧围绕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

    一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除机构编制部门外,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下级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不得对下级的机构编制做出规定;部门下发文件和召开会议擅自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一律无效。

    二是摸清机构和人员编制底数。要通过对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数配备、实有人员和编外用人情况的彻底核查,全面摸清各级各部门实有机构和人员编制底数,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实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配备清、实有人员清、财政供养人员清,奠定严控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坚实基础。

    三是控制和减少编制增量。不该增的编制坚决不增,该减的编制坚决减下部门单位未新增职责任务的或属于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以及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解决的增编事项,一律不予审批工作需要需增加编制的,原则上要在本乡镇、本部门系统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确实难调剂且事关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在本级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或按照“编人抽调”的方式解决。严格控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编制,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不再批准新设立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四是积极稳妥地消化超人员。各乡镇、各部门不得超编配备人员,超编的要上级要求在2017年底前完成消化工作。本系统或本单位行政、事业编制总量超编的政法部门按系统掌握,不得再新进人员。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通过自然减员、在本县区域内调剂等办法解决超编问题。

    五是全面清理规范编外人员。根据上级要求,要结合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等工作,全面摸清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限额外,通过直接聘用或人事代理等形式聘用且聘用期在6个月以上的编外人员情况。在此基础上,2017年底前全县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清理编外人员,并妥善处理事业单位的编外用人问题。

    深化动态管理,不断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编制动态管理力度,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切实发挥编制资源服务发展保障大局的作用。

    一是以减定增,建立空编运行机制。为有效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长,今后,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特殊理由不得超当年自然减员数额申报。同时,根据省、市编委规定,事业单位要实行空编运行,空编率不低于5%,空余编制主要用于空编单位调整人员结构、引进急需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编制较多的党政机关也要留有一定数量编。

    二是深化改革,有效调整机构编制。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以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切实加大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力度。对机构设立后没有及时配备人员开展工作或工作任务严重不足、职能萎缩,原承担的特定任务已完成的单位以及同一部门或系统内规模过小、职责相近、重复设置的单位要进行整合和撤并,并相应核减或收回编制。对因自然减员原因所产生的空余编制,由县机构编制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确需继续使用的,要重新履行编制审批程序;对机构改革或事业发展,需要成建制或部分建制划转的,要根据职能调整情况,将编制和人员随调整的职能一并划转。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收回编制。

    三是创新管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要切实解放思想,破除加强工作就得设置机构、增加编制的思维。对凡属事务管理服务,可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原则上不再由政府直接兴办,不再设置机构和人员,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由政府设立公益岗位的方式完成,推动从“养人”向“养事”转变,减轻编制需求压力。

    四是持续加压,深入开展“吃空”治理作。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彻底核查等作为契机,对“吃空饷”问题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治理力度。对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等“吃空饷”人员所占编制收回机构编制部门统筹使用,对“吃空饷”问题严重单位的编制予以重新从严核定,适度精简编制,并对编制使用予以冻结。

    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深入研究和探讨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会商机制。参照中央、省、市编委的做法,由县编委领导同志牵头,编委办、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参加,建立控制编制和人员增长的部门会商机制。

    二是完善编制管理和经费约束机制。今后,凡新增财政开支的机构编制事项,需事先征求财政部门意见。上级安排的财政转移支付,以2012年底财政供养人员为基数,以人员编制为依据,原则上不再考虑增人因素

    三是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严格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完善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动态监控全县机构编制和人员,形成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的整体合力。

    是建立信息共享和公开制度。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的综合约束。加快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除不宜公开的涉密单位和涉密事项,通过有效形式向本单位和社会公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监督检查

    (一)建立定期报告分析制度。机构编制、组织、财政、人社部门要及时掌握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每季度上级部门报告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年对全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完善制度措施。

    (二)加强督导捡查。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的控制编制和人员工作定期监督检查,要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况纳入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督查工作范围和审计内容。

    建立约谈制度。对控制编制和人员工作不力,存在严重问题苗头的单位,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玫。

    严肃机构编制和部人事纪律。健全机构编制和部人事监督检查协调机制,畅通“12310”、“12380”、“12333”电话和网络等举报渠道,加大对违规增加机构编制超编超总量进、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条条干预”等问题查处力度,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实施

    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工作要在、县政府和编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周密安排部署,有效抓好落实。要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重大问题,并在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机构编制、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工作实行分负责制,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要一级抓一,层层抓落实。按照、市编委确定的部门责任分工,由编委办牵头,会同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监察局、审计局,做好全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彻底核查工作。由委组织部牵头,研究提出“二线人员”在编不在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的具体法。由财政局牵头,研究提出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办法。由人社局牵头,研究提出解决超编进人、编外用人具体办法和解决“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由审计局牵头,研究提出将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审计内容的具体办法。各责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相互配合,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抓好贯彻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目标任务,按照行政事业编制和人员基本情况、主要措施、责任分工、组织实施等方面制定方案,抓好贯彻落实重点放在超编人员及编外聘用人员消化清理上,按年度、分阶段量化目标任务,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全县消化、清理工作任务。乡镇、各部门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工作方案报编委办备案。

来源:青龙编办
责任编辑:青龙满族自治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