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审改办〔2018〕4号
曲阳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梳理编制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
通 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的通报》(国办函〔2018〕46号),按照《保定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编制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市审改办〔2018〕6号)要求,参照云南省制定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典型做法,为做好我县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是指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内部审批事项必须要有规范性文件以上效力的设定依据。
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对现有内部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可参考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公开的《大理州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网址:http://qingdan.ynbb.gov.cn/neibu/neibuShow_s1.html),形成本部门现有内部审批事项目录,内容包括:事项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权限、审批时限等,并填写《XX(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于2018年11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县审改办(原国税局五楼)。
审改办邮箱:qyxsgb@126.com,密码:4212234
附件:XX(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
曲阳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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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 (部 门) 内 部 审 批 事 项 清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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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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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审批对象 |
审批权限 |
审批时限(工作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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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