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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纪律的...

信息来源:曲阳县机构编制网 发布时间:2016-08-18 发布者:quyangbb1

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根据保定市编办《关于转发〈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保编办字〔2014117号)、保定市审改办《关于严肃纪律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保审改办字〔20154号)、保定市审改办《关于进一步严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保审改办字〔20166号)精神,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强化政府各部门责任,杜绝瞒报、漏报、误报等问题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清单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一经公布,非经规定程序,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清单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对清单确定保留的事项,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的原则,严格规范运行。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履行好监管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依法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情况需要对清单内事项进行调整的,实施机关应当自有关依据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县审改办提出建议,经县审改办核实、县法制办合法性审核后,按程序报县政府批准,列入清单并公布。各部门不得擅自新增、变相设定审批、权力、服务事项和扩大实施范围。

三、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进行问责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制度,对本部门清单相关事项进行梳理时,做到彻底到位,不留死角。对出现瞒报、漏报、误报现象及其他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工作落实不到位、实施不规范、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等问题的部门,县审改办将进行通报批评;对组织实施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行政问责;造成法律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法律责任。  

         

 

 

 

 曲阳县审改办

           201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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