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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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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

                                                                                             深审改办〔20181号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

依据《河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冀审改办〔2017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行政权力行政职责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全面依法行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开:

(一)法律、法规、规章新设行政权力、行政职责的;

(二)行政权力、行政职责设定依据失效、废止或更改的;

(三)行政权力、行政职责因机构、职能变动调整的;

(四)行政权力、行政职责运行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

(五)其他应当予以调整的情形。

符合第(一)、(二)项情况的,由相应部门于法律、法规、规章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县审改办提出调整本系统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申请,并提交需调整行政权力、行政职责事项内容。

符合第(三)项情况的,涉及事项变动的部门于职能变动文件下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本部门需调整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向县审改办提出申请。

符合第(四)项情况的,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相应部门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相关信息需要更改的内容,报县审改办。

二、加强简政放权的整体性、协同性建设

加强部门之间的会商联动,做到左右衔接、上下对接,确保改革的整体性、协同性。对于部门间相互关联的行政权力,各部门在提出本部门权力调整意见时,要提出本权力涉及部门的同步调整方案,尽可能保持行政权力的同步清理、转移。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修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审批后监管工作,明确监管重点。按照该管的事情要管住管好的要求,细化监管措施和流程标准,增强监管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建立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规范部门自由裁量权。

四、严格监督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要主动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县审改办、法制办、县政府督查室建立健全定期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对不按权力清单行使行政权力、不按责任清单规范履职、不及时调整清单内容等行为进行检查督促,开展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深泽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来源:深泽县编办
责任编辑:深泽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