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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8-0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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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滦区人民政府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104号)和中共双滦区委、双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滦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双滦发[201019号),设立双滦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区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区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区委机构序列。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对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申请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职责。

(二)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编制使用核准工作。

(三)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拟定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管理和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负责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管理和指导聚集区(园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组织和协调相关职责调整工作。协调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各部门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直各部门与各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负责党政群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区委、区政府、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区级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调整等事宜;审核并管理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审核各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副股级以上机构设置和调整事宜;审核各乡(镇)、街道机构编制分类;审核聚集区(园区)党政机构编制事宜。

(五)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审核全区事业编制总量和结构;审核或审批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区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宜;指导和协调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或审批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审核聚集区(园区)事业机构编制事宜;研究提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责认定意见;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负责区直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编制使用核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制约机构;指导和协调各乡(镇)、街道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七)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拟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负责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12310举报电话的管理工作,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及行政复议工作。

(八)负责全区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机构编制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等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对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申请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承德市双滦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3个股级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牌子)

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拟定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重大机构编制事项和全局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申请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以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区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文秘、后勤保障、业务培训、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退休人员等工作;协助主任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会同有关科室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以及相关重点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承担改革方案、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方面的有关工作;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和效果,并提出对策意见;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负责督促检查全区各级各部门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机构编制工作政策规定以及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区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审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级机构编制审计、报告、考核制度的实施情况;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负责“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纪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工作;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预防教育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股室负责编制使用核准工作;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军转干部编制事宜;负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指导全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二)行政机构编制科

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相关改革方案;提出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意见;负责协调区直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调整以及区直各部门之间与乡(镇)、街道、聚集区(园区)之间的职责分工;审核区直党政群机关“三定”规定;审核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批区直党政机关内设机构的调整、更名、增挂牌子、合并、撤销和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的核定工作;审核区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直属事业机构和部分群团机构使用事业编制的审核并管理工作;审核聚集区(园区)党政机构编制事宜。

综合指导各乡(镇)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重要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审核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乡(镇)股级以上党政机构的调整等机构编制事宜;指导协调各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各乡(镇)股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组织实施乡(镇)机构编制分类,审核各乡(镇)分级分类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落实省、市编办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区分配使用政策。

(三)事业机构编制科

参与研究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落实全区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标准和分类管理办法;审核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审核全区股级及以上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调整、更名、增挂牌子、合并、撤销以及内设机构科、股级领导职数的核定工作;会同有关科研究提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责认定意见,会同有关科审核区直部门所属的承担行政职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聚集区(园区)事业机构编制事宜。

人员编制

双滦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其他事项

1、双滦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科级)。

主要职责: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依法保护全区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监督检查全区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负责区本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聚集区(园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和网上登记管理工作;承办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双滦区机构编制信息中心,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机构编制网站的建设、管理及其他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的审核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聚集区(园区)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计算机安全保密工作。

来源:双滦区编办
责任编辑:承德双滦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