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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编办信息宣传调研稿件类型及奖励标准

发布时间: 2018-10-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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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编办信息宣传调研稿件类型及奖励标准

一、动态信息类

被市编委办“机构信息简报”、“沧州市机构编制网”以及市直部门内部刊物和网站等采用的信息(工作性文件除外),每条奖励20  元;被省编委办和市委、市政府等市级主办信息刊物和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30  元;被中央编办和省委、省政府等省部级信息刊物和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50  元。

二、调研类材料

被市编委办“机构信息简报”、“沧州市机构编制网”以及市直部门内部刊物和网站等采用的信息(工作性文件除外),每条奖励 50 元;被省编委办和市委、市政府等市级主办信息刊物和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200  元;被中央编办和省委、省政府等省部级信息刊物和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500  元。
三、新闻稿件类

被《沧州日报》、沧州电视台等市内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类稿件每条奖励30元,调研类文章每篇奖励100元;被《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等省级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类稿件每条奖励50元,调研类文章每篇奖励300元;被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家级媒体,以及新浪、新华等国内知名大型网站采用的信息类稿件每条奖励100元,调研类文章每篇奖励500元。

四、领导批示类

被采用的信息稿件、调研类材料等,获得省编委办领导或市委、市政府、市编委领导批示肯定的,信息类每条另奖励100元,调研类稿件每篇另奖励200元;获中编办或省委领导批示肯定的,信息类每条另奖励300元,调研类每条另奖励500元。

    同一篇信息、宣传稿件、理论性点烟和经验交流文章同时被多个媒体采用或获得多位领导批示的,以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来源:肃宁县编办
责任编辑:肃宁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