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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举办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培训会

信息来源:唐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6-01-22 发布者:唐县编办

根据省、市编办的安排部署,为做好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实施工作,2016122日上午,唐县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县财政局五楼多功能厅举办了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培训班,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有关事业单位主管副职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县编委办曹忠杰主任、县登记管理局负责同志任超分别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培训。

会上,学习了《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河北省编委办《关于全省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通知》(冀机编办〔2015253号)文件精神,文件要求自20151231日开始统一免费换发(领)事业单位法人新版证书,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通过《事业单位在线》登记操作系统,在事业单位法人新版证书上赋予18位码段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再标注事业单位证书号,事业单位持有效期为5年的法人证书到本级登记管理机关换领事业单位法人新版证书。自201611日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对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实行源头赋码,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新版证书,事业单位不再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报送年度报告的督导,可采取实地核查,专项检查和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管力度,促进事业单位法人自觉自律。

会议还对下一步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安排部署,对网上登记系统的操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对新功能的使用进行了辅导,并对网上登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讲解。会议为确保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同步推进奠定了基础。

会议指出,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实施是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是转变编办自身职能的具体体现,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搞好衔接,通过对新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发放统一代码和对已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换发统一代码的方式,实现对事业单位法人的全覆盖,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稳妥地谋划好工作安排,迅速行动,积极布置,克服困难,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新一轮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倒排工期,责任到人,确保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任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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