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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改办关于公开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调整后的“两个清单”的汇总清单的说明

信息来源:唐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6-08-10 发布者:唐县编办

唐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开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调整后的“两个清单”的汇总清单的说明

 

1.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公开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调整后的“两个清单”的通知》(唐政办〔2016111号)要求,在调整单位分别公开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含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县审改办(编办)进行了汇总,形成了“两个清单”的汇总清单,现予以公开。

2.因个别单位没有门户网站,前一阶段没有对外公开调整后的“两个清单”的,本次一并公开。

3.此次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共涉及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28个,调整后我县建立行政权力的单位共36个,包括部门行政权力10类共计1930项,其中行政许可191项,行政处罚1232项,行政强制67项,行政征收41项,行政给付20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确认51项,行政奖励22项,行政监督162项,其他类139项。

4.此次责任清单调整共涉及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25个,调整后我县建立责任清单的单位共31个,共梳理确认部门主要职责285项,根据部门职责细化具体工作事项1264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边界的管理事项224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243项,公共服务事项192项。

5.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权力予以固化,清单公开后,县政府及各单位将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加大取消、下放力度,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6. 责任清单公开后,相关部门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调整情况,按规定程序及时对部门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7. 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的“两个清单”建设工作,并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反馈给县审改办(编办)。

邮件地址: txbbsgb@163.com

     :0312 6421736

联 系 人:田连永

邮寄地址: 唐尧路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520房间

 

20168月10日

 

唐县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行政权力清单汇总表.xls
唐县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责任清单汇总表.xls
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版.rar
权力运行流程图2016年版上篇.rar
权力运行流程图2016年版下篇.rar
责任清单2016年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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