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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6-12-02 发布者:唐县编办

 

 

唐政办〔2016175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开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有关精神,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24)和县政府办《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唐政办〔2016143号)要求,县审改办对县级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确认县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217项。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办事指南。

本通知下发后5日内,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在各自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大厅)等载体公开本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办事指南,同时县政府门户网站也将适时公开汇总清单。

二、及时对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后,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以创业创新群众需求为导向,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变化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对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三、切实加强督导检查。

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未公开、公开不到位,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与县审改办(编办)联系沟通。

联系人:田连永,联系电话:6421736,联系地址:唐尧路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520房间,电子邮箱:txbbsgb@163.com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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