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政办通〔2017〕10号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公开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2号)要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中规定的县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衔接,并汇总编制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公开,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衔接落实。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已公布的《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抓紧衔接落实到位,同步调整公开本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报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清单目录一致,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及时全面公开。本通知印发后,县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自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县政府网站、县机构编制网汇总公开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三、规范权力运行。各部门要切实维护目录、清单的严肃性,目录公开后,各部门要根据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要件、办事流程、健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审批效能,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附件:《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附件】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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