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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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时间:Sep 7, 2016 5:10:30 PM 作者:文安县编办

文安县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共26项)

序号

行政审批

事项

审批  类别

审批  部门

中介服务

事项

设定中介服务依据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收费  性质

提供审批要件的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备注

1

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外的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

文安县  卫计局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室内环境空气检测报告、公共用品检测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冀价行费〔2015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2

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外的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

文安县  卫计局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冀价行费〔2015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3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

文安县  卫计局

出具水质检测报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314号)第九条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河北省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现场审查细则》(2014)版

水质检测报告书

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冀价行费〔2015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4

放射诊疗许可

行政许可

文安县  卫计局

放射诊疗设备及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八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放射诊疗设备检测报告、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冀价行费〔2015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5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

行政许可

文安县  卫计局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冀价行费〔2015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6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文安县  卫计局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八十九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评价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冀价行费〔2015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7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行政许可

文安县  公安局

出具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2012年第119号)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8

消防大队级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审批

行政许可

文安县  公安局

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2012年第119号)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

检测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9

机动车登记、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行政许可

文安县  公安局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监总局令第121号)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冀价经费〔20131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10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文安县  环保局

环境影响报告评价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11

排污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文安县  环保局

服务性环境监测及排污许可技术报务

《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412号)第五条

环境监测报告及排放污染物技术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1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文安县  发改局

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第三条;

《河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实施办法》(冀政[2014]120号)第九条

项目申请报告书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1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和审查

行政许可

文安县  发改局

编制项目节能专项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条)第三条、第七条 ;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冀政办函[2008]20号)第二条、第八条

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14

取水许可审批

行政许可

文安县  水务局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11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2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15

入河排污口设置、改建和扩大审批

行政许可

文安县  水务局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16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批

行政许可

文安县  水务局

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

《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冀水建管〔2007115号)第十条、《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水建管〔2001618

防洪评价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17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文安县  水务局

勘测设计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6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十二款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18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行政许可

文安县城乡规划局

测绘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或详规、规划平面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测绘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平面图、规划设计方案或详规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19

房屋预售许可证

行政许可

文安县房管局

房屋面积测绘

执行的技术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6-2000《房产测量规范》、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进行测量和计算并撰写本报告

预测绘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场调节价

 

20

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

行政许可

文安县  林业局

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

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21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审批、审查、核准

行政许可

文安县  人社局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审批、审查、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十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十条

验资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书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22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使用

行政许可

文安县质监局

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2000629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发布)第十六条

检测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冀价涉费字[1992]248

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2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

行政许可

文安县  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第四条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3号令)第三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24

建设项目用地 预审

行政许可

文安县  国土局

土地勘测定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第四条、第六条《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坐标文件(txt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25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文安县安监局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总局65号令)第十六条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26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类)核发

行政许可

文安县安监局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总局55号令)第九条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纳入县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

(此类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性服务要件,改由审批部门依法委托有关机构开展)

(共6项)

序号

纳入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审批  部门

技术性服务 事项

技术性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技术性服务提供的要件名称

是否向申请人收费

备注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

文安县发改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评估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1号令)第三条
《河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实施办法》(冀政〔2014120号)

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意见

不收费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和审查

文安县发改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项报告评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发改委令第6号)第十一条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冀政办函[2008]20号)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项报告评估报告

不收费

 

3

建设项目(含辐射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文安县环保局

服务性环境监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十九条

环境监测报告

不收费

 

序号

纳入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审批  部门

技术性服务 事项

技术性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技术性服务提供的要件名称

是否向申请人收费

备注

4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文安县水务局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

《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号)第二十四条

专家审查意见

不收费

 

 5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文安县气象局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九条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不收费

 

 

 

6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文安县气象局

防雷装置检测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十六条

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不收费

 


文安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共26项)

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备注

一、县卫计局(6)项

1

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外的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室内环境空气检测报告、公共用品检测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冀价行费〔2015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2

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外的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卫生许可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冀价行费〔2015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3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出具水质检测报告书

水质检测报告书

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冀价行费〔2015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4

放射诊疗许可

放射诊疗设备及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放射诊疗设备检测报告、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冀价行费〔2015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5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冀价行费〔2015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6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冀价行费〔2015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二、县公安局(3)项

7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出具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8

消防大队级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审批

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证明文件

检测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9

机动车登记、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冀价经费〔20131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县环保局(2)项

10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

环境影响报告评价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11

排污许可证核发

服务性环境监测及排污许可技术报务

环境监测报告及排放污染物技术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四、县发改局(2)项

1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书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1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和审查

编制项目节能专项报告

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五、县水务局(4)项

14

取水许可审批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15

入河排污口设置、改建和扩大审批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16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批

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防洪评价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17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勘测设计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六、县城乡规划局(1)项

18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测绘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或详规、规划平面图

测绘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平面图、规划设计方案或详规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七、县房管局(1)项

19

房屋预售许可证

房屋面积测绘

预测绘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场调节价

 

八、县林业局(1)项

20

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

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九、县人社局(1)项

21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审批、审查、核准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审批、审查、核准

验资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书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十、县质监局(1)项

22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使用

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

检测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冀价涉费字[1992]248

事业单位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批准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执行,由委托双方协商

十一、县建设局(1)项

2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十二、县国土局(1)项

24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土地勘测定界

坐标文件(txt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十三、县安监局(2)项

25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26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类)核发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经营服务性收费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