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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财务、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和宣传、信息、安全、提案、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新闻应急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组织重大和全局性调查研究。指导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编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题的收集整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负责机关扶贫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纪委日常工作。负责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组织实施。

组织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负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开发区(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工作。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政策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法制化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研究工作。

指导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依法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县本级管辖范围内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和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和信息管理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社会服务。承担县直机关和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

(二)机构编制科。协调县委各机关、县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与职责调整。参与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拟订县级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及其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各机关、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协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意见的拟订、“三定”规定的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直部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负责县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核准。负责全县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县级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制度、政策、标准的建议。

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改革共性问题的研究和衔接,提出对策建议,创新和完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承办改革中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具体事项。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按照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核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县级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编制总额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负责“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和纪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负责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评估。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预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