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邢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邢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原:邢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规范,指导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督导、检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开展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并及时上报。(原:指导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工作; 监导、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开展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新农合信息并及时上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500MB0T5383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