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版《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正式调整公告,原2004年11月5日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版公告指出,我国互联网域名体系在国家顶级域名“.CN”“.中国”之外,设有多个英文和中文顶级域名,国家顶级域名“.CN”之下,设置“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两类二级域名。设置“类别域名”9个,其中“.政务”“.公益”顶级域名为面向我国党政群机关等各级政务部门及非营利性机构的专用中文顶级域名;设置“行政区域名”34个,适用于我国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组织。
调整后的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明确了“.政务”“.公益”中文域名的使用范围,强化了权威性和专属性,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的规范使用起到了促进作用。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的优化,推广了中文域名的技术标准,推动中文用户可以很方便地通过中文域名实现“母语上网”,加速了我国信息化建设,其应用示范效应更极大地带动了全球多语种域名的整体发展。
我国互联网域名体系图可于“http://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中国”“http://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政务”或“http://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