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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圆满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4-0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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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733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我区已全面完成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通过对全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职能清理工作,认定24个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对承担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剥离其行政职能,划归职能部门承担;对直属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在政府机构限额内单独设置行政机构,并已按上级改革要求和规定程序报批。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对需转为行政机构的,并入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法依规、综合设置,整合执法职能和执法力量,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来源:新华区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新华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