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机构编制网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修订完善部门责任清单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3-19 点击次数:?
【字体: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效能革命”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要求,为做好部门、各单位责任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结合党政机构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等工作,依据新修订的部门“三定”规定,对本部门、街道责任清单进行修订完善,新组建部门要重新编制责任清单。

二、实施范围

完善部门责任清单的范围包括:1、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党委工作机关;2、区政府工作部门;3、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群团组织;4、各街道办事处。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1.已印发“三定”规定的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在49日前完成责任清单(部门职责登记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并将纸质版经主要来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委编办(政府楼510室),电子版发xzsp01@126.com。我办适时将部门及街道责任清单在区委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尚未印发“三定”规定的部门,要在“三定”规定印发后一个月内,完成责任清单的修订完善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街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修订任务。

(二)动态调整,公开透明。要结合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要求和部门职能调整等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对部门责任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三)严格督导,稳步推进。区委编办将加大对部门修订完善责任清单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不按责任清单规范履职,不及时调整清单等行为开展责任追究。

 

 

中共石家庄市新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319

来源:新华区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新华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