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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完成部门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5-1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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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完成部门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开工作


根据石家庄市和新乐市政府安排部署,中共新乐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有关要求,依照新“三定”规定,完成动态调整并公开部门责任清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行政职责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责任清单管理,保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

积极安排部署对机构改革后制发新“三定”规定的有关部门下发通知,安排部署调整并公开责任清单工作。一是明确此次调整的范围为我市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各工作部门等;二是明确调整内容为严格依照新三定规定,明确主要职责,细化具体工作事项,明确责任科室,确定职责边界,优化公共服务,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三是明确清单填报注意事项,准确填写《部门职责登记表》、《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登记表》、《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制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严格审核把关。一是严守保密红线,对于责任清单涉密单位和涉密内容,严格依照保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保密制度妥善处理,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二是严守标准底线,对于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填报,填报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条理不清晰等问题进行严格审核,退回修改,保证责任清单公开的质量。

创新公开方式。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创新公开清单方式。综合运用新乐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两微一端等多种载体,在责任清单审核备案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面向社会公布本部门责任清单,保证公开清单质量,方便群众查阅和有关部门监督。

目前,我办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完成了21个部门责任清单的审核把关和政府网站公开工作。

来源:新乐市编办
责任编辑:新乐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