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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改办关于对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公开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09 点击次数:?
兴审改办〔2016〕1号
关于对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公开的通知
县直相关部门:
2015年,我县衔接省市政府第一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2项,衔接省市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21项,清理取消68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33项,按照行政权力动态调整规定,县审改办经与各部门沟通,对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进行了动态调整。调整后,全县共保留行政权力3860项(包含政府内部审批22项),其中:行政许可277项,行政处罚2719项,行政强制129项,行政征收54项,行政给付16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确认104项,行政奖励21项,行政监督248项,其他262项。为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管制约,经研究决定将各部门调整后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将本部门调整后的行政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本部门公开栏、门户网站等向社会进行公开。2015年版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稿已放置兴隆县审改办邮箱,请各单位自行下载。邮箱:xlxsgb@163.com,密码:5058318。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来源:兴隆编办
责任编辑:兴隆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