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关于梳理编制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12 点击次数:?
兴政办字〔2017〕35号
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梳理编制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和办事指南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兴隆县“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县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在政策支持、信息咨询、技能培训、劳动保障、民生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事项,编制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梳理事项范围和责任单位
(一)梳理事项范围。县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产生直接影响或满足直接需求的与群众办事创业和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服务事项。重点是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义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
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
(二)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二、主要任务
(一)梳理报送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谁提供服务、谁梳理报送”的原则,根据公共服务事项来源,对现有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开展摸底梳理,以权责清单为基础拟定公共服务事项,编制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条列明事项名称、主要内容、实施部门等,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表格送审。
(二)审核规范服务事项。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由县编办牵头组织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审核,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报县政府审定。要做到全面梳理、不丢不漏、不留死角。要防止已取消的权力事项变相转为公共服务事项,增加企业群众负担;防止因懒政怠政等提供公共服务事项打折扣做变通,损害企业群众利益。
(三)编制办事指南。各部门要对照编制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细节。
(四)依法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经过审核确认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要在县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县机构编制网予以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调指导。县编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统筹做好县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梳理规范工作,切实通过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规范,大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各部门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公共服务事项的编制工作,务于2017年6月10日前报县编办审改科审核。县编办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研究审定,统一公布。
县编办审改科邮箱:xlxsgb@163.com,电话5058938,联系人:曹龙飞。
公共服务事项示例和附表由各单位到县编办邮箱下载,邮箱:xlxbwb@163.com,密码5058318。
附件 1.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单位名单
2.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表样)
3.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表样)
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附件1
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单位名单
县政府办 县发改局 县物价局 县科技局
县工信局 县商务局 县粮食局 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国土局 县环保局 县住建局
县城管局 县交通局 县水务局 县农牧局
县林业局 县卫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审计局 县安监局 县统计局
县档案局 县民宗局 县文化体育旅游局
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 县移民办 县供
附件2
xxx(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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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实施部门 |
承办机构 |
服务对象 |
是否收费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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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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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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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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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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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__________事项办事指南
公共服务事项 |
(项目名称) |
网上受理 |
(是、否)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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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
(具体内容) |
办理依据 |
(法律、法规、条例、文件名称) |
申办条件 |
(申办方必需具备的事项) |
申办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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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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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方式 |
(窗口或电话) |
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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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其他单位) |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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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具体标准或无) |
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