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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 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兴隆县全面开展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9-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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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办字〔2020〕56

 

 

中共兴隆县委办公室

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隆县全面开展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

《兴隆县全面开展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本部门、本乡镇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中共兴隆县委办公室

                         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2

 

兴隆县全面开展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县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20〕18号)精神,现就全面开展我县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在各部门、各乡镇“三定”规定基础上,以推进县乡两级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持续深化我县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县乡两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合一”,细化各部门、各乡镇权责,全面编制公开权责清单,做到权责事项完整、准确、规范、公开,切实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促进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和履职尽责。

二、主要任务

(一)梳理权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根据党中央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三定”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省、市、县地方性法规和本级政府有关规定等,按照“两单合一”要求,重新确认和全口径梳理本部门、各乡镇权责,在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基础上,逐项明确行使主体、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要素,把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责事项作为重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对每项权责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合理提出保留、取消或下放的意见。确需保留的权责,要做到与上一级对口部门的对应衔接,同时要厘清与同级部门间的权责边界,形成部门权责基础清单。

(二)厘清权责。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对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权责基础清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评估、合法性审查,逐项确认部门和乡镇权责,形成部门和乡镇权责清单,按程序上报审定批准。

(三)规范权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便民利企和提高行政效能的原则,对照权责清单,按不同类型逐项制定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主体、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监管方式等。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程序和内部权力运行不必要的环节,减少企业、群众办事手续及条件,压缩办理时限,规范自由栽量权。建立权力运行考核评估制度,完善约束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问责,切实保障清单的有效落实。

(四)公开权责。按照权责透明、用权公开的要求,充分依托部门网站、办事大厅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将部门和乡镇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清单行使职权和履行责任,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应“三定”规定修订、法律和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修改、机构和职能调整、深化“放管服”改革、“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以及结合清单运行效果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等,按程序对部门和乡镇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9月中旬)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为成员的县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编办,负责全县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

建立由县委编办牵头,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和权责清单审核小组,具体组织推动全县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2.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专班集中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行政权力的概念、分类标准,以及省市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经验做法,积极与市保持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市最新工作动态和要求,打好工作提前量。

3.作出安排部署。待省市明确清单编制工作的具体要求、方法流程、口径把握,以及清单事项的分类类别、基本要素、编码规则、审定标准后,工作专班采取适当方式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推进清单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县政府部门业务骨干和各乡镇负责同志进行业务培训,集中解读相关政策和安排具体工作。

(二)清理审核阶段(20209月下旬20213月底)

1.部门清理。各部门、各乡镇根据权责清单编制模板,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权力类型,以本部门、本乡镇最新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基础,对照上级对口部门此次建立的权责基础清单,逐项清理和确认本部门、本乡镇权责事项,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权责事项,进行部门间沟通协商,厘清权责边界和分工,经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形成本部门、本乡镇权责基础清单,于2020年11月底前报县权责清单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2.集中审核。县权责清单审核小组对部门和乡镇报送的权责基础清单进行集中审核,采取“三上三下”方式进行。一上一下,即审核小组对部门和乡镇权责事项进行初审,对内容不全、不实及有异议等情况提出意见,及时反馈部门和乡镇补充完善;二上二下,即部门和乡镇根据反馈意见与审核小组沟通,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并再次上报,审核小组研究审核后第二次反馈;三上三下,各部门、各乡镇对反馈的重点事项和问题进行研究调整,第三次报送审核小组审核,最终形本部门和乡镇权责清单。各部门、各乡镇清单全部审核完毕后,由审核小组汇总形成县政府部门权责汇总清单,于2021年3月底前按程序报审。

(三)规范公开阶段(2021420216月底)

1.公开权责清单。经审定后的权责清单,在15日内由各部门、各乡镇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面向社会公开。县乡两级权责汇总清单由本单位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机构编制网等有效途径进行公开。各级各部门现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步废止。

2.完善配套制度。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逐项对应权责事项,配套编制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同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清单内部运行、考核、评估、监督,以及动态调整等制度。相关工作于2021年5月底完成并向社会公开。

3.开展督导检查。2021年6月底前,工作专班对各部门、各乡镇清单编制公开情况和配套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形成专报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同时,对未按相关要求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公开工作,或编制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全县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部门、各乡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工作安排部署上来,从全面依法治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压实责任,严格按照确定的标准、时限,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推动本级清单编制工作,指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协调,明确牵头股室和责任人,确保落地落实。

(二)抓好推进落实。此次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县乡两级同时展开、同步推进,各部门、各乡镇要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更加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合理安排工作力量,严格把握工作时序,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县政府各部门要积极与市对口部门联系沟通,同时做好对各乡镇的工作指导和政策解读,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避免上下脱节或交叉重复。

(三)不断深化提升。县委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清单公布后有关后续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不断优化完善我县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对全县权责清单编制、调整、公开等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根据省市要求探索建立权责清单目录管理系统,不断提升清单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附件:1.兴隆县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

          2.兴隆县编制权责清单部门和乡镇名单


附件1

兴隆县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

组成人员名单

 

兴隆县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

 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雪原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员:蔡永宝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立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霍文军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赵海江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立欣  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

            李宗征  县委编办副主任


附件2

 

兴隆县编制权责清单部门和乡镇名单

 

1.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医疗保障局

2.乡镇(20个):兴隆镇、青松岭镇、六道河镇、挂兰峪镇、半壁山镇、平安堡镇、北营房镇、孤山子镇、蓝旗营镇、李家营镇、雾灵山镇、三道河镇、大杖子镇、蘑菇峪镇、大水泉镇、陡子峪乡、八卦岭满族乡、安子岭乡、南天门满族乡、上石洞乡

 

 

 








中共兴隆县委办公室                      20209月22日印发

来源:兴隆编办
责任编辑:兴隆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