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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信息来源:徐水编办 发布时间:2015-05-14 发布者:徐水区编办

根据中共徐水县委、徐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徐发[2010]12号),设置徐水县教育局。徐水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徐水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检查、监督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制定全县各类教育的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在省、市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审批公办、民办各类学校的设置。

(三)负责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及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

(四)负责全县各类教育的宏观指导、综合管理与服务,对全县教育工作状况及办学水平进行监督、检查、评估、验收。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省级示范性高中、职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校长的推荐、考察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任免工作;负责其他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的选拔、培养、考核和任免工作,以及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

(六)负责教师聘用、培训、职称评定、评优评模、考核奖惩等项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

(七)负责管理各级拨付的教育经费;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基建计划的审批和财务的管理、监督、审计工作;参与全县年度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工作;做好计划统计工作;负责各级助学政策和经费的落实。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推动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

(九)负责全县初、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

(十)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徐水县教育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法制股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管理机关后勤事务;负责办理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和综合性工作会议有关事项;负责起草综合性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要点,拟订全县有关教育政策;负责局重点工作、党委会研究重大事项、主要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和宣传工作;负责文秘、调研、公文流转、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宗教、防范及“制非”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二)人事计财股

负责教育系统机构及人员编制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校长(园长)及教职员工的任(聘)用、管理、考核、奖惩、政审、调配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各乡镇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及中层干部的考察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教师的管理、慰问和安抚工作;负责师范类及各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关心下一代、外事和妇联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资调整和发放工作;归口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的投入和执行情况;对全县中小学财务工作进行培训、指导、监督;负责各级拨付的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职工医疗保险工作。

(三)综合教育股

统筹规划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事业,推动全县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拟订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全县综合教育水平的提高;规范管理全县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特殊教育等工作成果;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做好小学升初中工作,拟订高中招生政策;负责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强化指导职教中心招生、就业、内部管理、专业设置等方面工作;推进成人学校、培训机构和社区教育培训中心建设,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县职业成人教育办学单位的督导评估工作。

三、人员编制

徐水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正、副局长职数3名,股级干部职数5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徐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徐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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