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第二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16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对应国务院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我区取消行政权力事项4项。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区政府决定取消的事项要全部予以取消,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与保留实施的事项合并、重组或以新的名目取代搞变相审批。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认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要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保定市徐水区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附件
保定市徐水区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
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4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部门 |
项目编码 |
项目类别 |
备注 |
1 |
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函授站申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 《教育部关于加强对教育网站和网校进行管理的公告》(教技[2000]4号) 《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教技[2000]5号) |
区教育局 |
026011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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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区文广新局 |
180012 |
行政许可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部门 |
项目编码 |
项目类别 |
备注 |
3 |
户外广告登记 |
《国务院对确需额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007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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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008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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