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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1-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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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车要及时保养,随时保持公车干净亮丽。严禁公车私用,非接待客商需要不得停靠娱乐场所。

二、本单位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例行检查制度,做到“三勤一安全”,即勤检查、勤维修、勤清洗,保证行车安全无事故。

三、实行公务用车派车登记、备案制度。因公务需要出差或下班时间用车,由驾驶员、使用人提前向单位办公室提出用车计划,并如实填写《永年县编办公务用车派车单》。

四、严禁公车乱停乱放。工作期间公务用车不得乱停乱放;下班时间驾驶员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五、勤俭节约,降低油耗,全年行车里程要与油耗一致。

六、本单位机关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借的,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七、做到“四严禁,一追究”,即严禁用公车办私事,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违章开车,严禁无证驾驶。否则,发生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加强维修管理,按车管中心要求到指定维修点维修。每次车辆维修和更换新件,必须由司机提出维修计划,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报车管中心审批。

来源:永年编办
责任编辑:永年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