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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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永年区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0-05-14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邯政办字〔2020〕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报送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简政放权、机构和职能调整和深化乡镇改革下放事项等情况,对我区区级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经梳理,我区区级责任清单总项数为411项,其中发展和改革局55项,教育体育局16项,宗教局12项,公安局18项,民政局11项,司法局23项,财政局15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2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项,交通运输局12项,水利局7项,农业农村局14项,商务局13项,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6项,卫生健康局13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5项,应急管理局19项,审计局12项,市场监督管理局16项,统计局13项,行政审批局12项,医疗保障局10项,工业园区12项,供销合作社2项,红十字会7项,交警队14项,气象局7项,消防大队1项,烟草局4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项,人行4项,形成《邯郸市永年区责任清单》(2020版)
宗教局 公安局 民政局 财政局 商务局 住建局 统计局 水利局 审计局
发展和改革局 应急管理局 行政审批局 教育体育局 自然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 农业农村局
文广旅局 卫生健康局 医疗保障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销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永年区委编办
责任编辑:永年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