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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华区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汇总清单

发布时间: 2017-06-2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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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华区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汇总清单

(共19项)

 

序号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部门名称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调整结果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编写节能专项报告

区行政审批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 
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第七条
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函〔2008〕20号)第二条、第八条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评审

区行政审批局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第八条(8)

2.《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冀政办函〔2008〕20号)第十一条

石家庄市节能监察中心

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

3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区行政审批局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六条、第七条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第十七条
4.《河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实施办法》(冀政〔2014〕120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评估

区行政审批局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九条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第二十六条
4.《河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实施办法》(冀政〔2014〕120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保留程序不变

5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验资报告

区行政审批局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保留程序不变

6

审计报告

区行政审批局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

7

清算报告

区行政审批局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

8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验资报告

区行政审批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保留程序不变

9

审计报告

区行政审批局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

10

清算报告

区行政审批局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

1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区行政审批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

具有图审资质的机构

保留程序不变

12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

区行政审批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保留程序不变

13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场所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区行政审批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保留程序不变

14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区行政审批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八十九条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保留程序不变

15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诊疗设备及场所放射防护检测

区行政审批局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2.《河北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六条

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保留程序不变

1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服务性环境监测

区环保分局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十九条

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环境放射性监测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等有关技术单位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

1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区环保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七条、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六条、第十九条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保留程序不变

18

排污许可

服务性环境监测

区环保分局

《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保留程序不变

19

排污许可技术服务

区环保分局

1.《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2.《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冀环总〔2015〕274号)第十一条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来源:裕华区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裕华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