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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时间:May 13, 2015 10:56:28 AM 作者:枣强县编办

 

根据中共衡水市委、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强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发[2010]34号),设立枣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县委机构序列。

根据枣办字[2011]19号文件规定,枣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管理和指导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㈡根据省编委的统一部署及市编委的要求,组织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并管理全县各类人员编制总额。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㈢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研究提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能认定意见。

㈣审核或审批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派出机构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机构编制分类及人员编制总额。拟定县直各党政群机关和乡镇党政群机关行政人员编制总额的分配方案及行政人员编制总额的调整。负责中央垂直管理部门或双重管理部门需要承办的机构编制相关事宜。

㈤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指导乡镇机构改革;审核全县股级以上行政机构的设置;审核县直和乡镇机关行政编制总额。

㈥组织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办法。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审核全县事业编制总量和结构。审核或审批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或直属事业机构,以及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审核全县各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全县股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置。审核县委、县政府及县直各部门联系的各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㈦指导全县开发区(园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开发区(园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开发区(园区)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㈧负责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负责对全县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及编制使用核准等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

㈨负责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全县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的理论研究、信息传递、业务培训等工作。

㈩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机构编制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党政群机构、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一) 负责县直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的拟定工作。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县直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指标(包括调入的干部和工作、分配的转业军官、退伍战士、大中专毕业生和技校生)做好审核和材料的准备工作,做好县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人把关工作;参与财政统发工资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