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扎实完成乡镇和街道改革各项任务
发布时间: 2020-05-07 点击次数:?
正定县委紧跟市委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坚持统筹安排、科学谋划、因情施策,有力有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一、县委高度重视,把牢改革“方向舵”
二、科学统筹设置,用好改革“手术刀”
在吃透政策、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坚持统筹设置乡镇和街道工作机构,着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责体系。一是对乡镇和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进行了重新整合,统一设置“4办、1队、2中心”7个工作机构。二是按照乡镇和街道人口规模及经济发达情况,采取单独设置或与其它机构综合设置、加挂牌子等方式,设置退役军人服务站等机构,搭建起简约、精干、高效的基层组织架构。三是规范派驻机构设置,公安派出所、税务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派驻机构纳入乡镇和街道党(工)委统一指挥协调。
三、厘清权责边界,构建法治“脉络图”
围绕基层有责无权、事重权小责任大的问题,正定县着力明晰事权边界,力求权责一致,权能匹配。一是赋予乡镇和街道行使行政处罚权和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其中县级部门向乡镇和街道赋权下放行政处罚事项34项,县级部门委托乡镇和街道的行政处罚事项8项。二是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县乡行政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则上人员编制不少于10名。三是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整合现有信息化平台和视频监控资源,组建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
四、明确服务规范,打通基层“肠梗阻”
聚焦基层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反复跑的问题,正定县着力转变基层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及人员力量,组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其中乡镇和街道审核转报事项19项,委托事项20项,延伸受理环节项26项。对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实施“七个统一、四个规范”,即:机构名称统一、服务事项统一、申报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服务平台统一,机构设置规范化、硬件设施规范化、服务项目规范化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五、统筹资源下沉,打造基层“加油站”
正定县按照“减上补下、整合下放”的原则,统筹各层各类机构编制人员资源下沉,整合县直部门派驻机构、执法机构,推动编制、人力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将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派驻基层站所的64名编制下放到乡镇和街道,改革后,我县各乡镇和街道的编制平均数达到64.4,经济发达乡镇最多可达到120名编制。同时赋予乡镇和街道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自主权,实行更加灵活的用人方式。乡镇和街道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各类机构和岗位之间,调剂使用各类人员力量。建立乡镇和街道编制“周转池” 制度,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激发基层干部队伍活力。
六、启用印章挂牌,按下改革“出发键”
正定县在方案起草阶段就提早谋划印章和牌子更换工作,实现“三统一”。一是统一制作样式,对印章名称、式样以及悬挂牌子的尺寸、材质、字体、颜色、排版、悬挂要求等要素进行统一,做到严肃、规范、整齐。二是统一制作流程。提前与印章刻制部门进行协调,明确刻制印章流程和所需材料,组织各乡镇、街道分批次、分时段到公安局进行刻制,确保刻制工作不扎堆。三是统一管理新印章。各乡镇和街道刻制新章需统一交到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待改革启动后统一启用,确保新旧印章使用不错乱。4月3日县委召开动员会后,迅速启动了印章和牌子的更换工作,共封存94枚旧印章,启用104枚新印章。同时,将原机构、单位牌子一并撤下,统一悬挂新牌子,在动员会当天即完成了印章和牌子的更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