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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http://www.hebjgbz.gov.cn 点击次数:?  2018-02-07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

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1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衔接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41项,其中对应取消6项、承接下放35项,其余事项因事权在省或已在市本级实施,无需衔接。为确保取消、下放事项全部衔接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保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和《张家口市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于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承接到位,并积极主动与省直部门沟通联系,熟练掌握行政许可审批所有环节,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缺位。

二、明确完成时限各级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3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相应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站、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督查问责。继续强化对衔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衔接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应取消未取消、应承接承接以及滥用审批权等损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1:衔接落实省政府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xls

附件2:衔接落实省政府部门下放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xls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6        


信息来源:张家口编办
责任编辑:张家口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