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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区政...

发布时间: 2015-10-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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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取消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

决  定

 

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有关精神,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和调整本级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7项。其中,调整为行政权力相关类别16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1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对调整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要针对取消和调整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任何形式变相审批,不得转交下属单位继续审批。对于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时限、程序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区编委办要相应调整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机构编制网站进行公布。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决定明确的取消和调整事项,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审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在本决定印发之日起15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以部门文件形式通知本系统和下属单位。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对不按要求推进工作、不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要进行通报,对清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滥用审批权的,要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附件:桥东区政府取消和调整的区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xls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14

来源:张家口桥东区编办
责任编辑:张家口桥东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