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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东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发布时间: 2015-10-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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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东区教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办公室、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桥东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张办字〔2015〕25号)和中共张家口市桥东区委办公室、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桥东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东区办发〔2015〕7号),设立张家口市桥东教育局(挂桥东区科学技术和地震局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基础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方针、政策,实施有关教育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有关规定和有关科技和地震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和防震减灾规划、政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组织起草全区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辖区内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规定,提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全基础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协调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负责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规划、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管理初中各学校领导班子,负责各小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依法管理教师队伍,负责教职工的奖惩、职称评聘、继续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和内部调配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落实教师的政治和经济待遇,维护学校稳定

(五)负责直属学校和本单位经费预算、务管理、教育费附加和基本建设、校产管理;负责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管理和使用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并做好危房改造工作。

(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招生和中考、升学工作,巩固“普九”成果;负责全区中小学的教学业务管理和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依法指导辖区民办学校。

(七)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和协助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社会用字规范管理;负责教学仪器配备、电化教育、实验教学和现代信息科技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校工作。

(八)负责全区科技成果、奖励等科技信息、情报的搜集、整理、发布,做好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全区科学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九)负责新产品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的调研、立项和审定工作,审核上报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攻关、社会发展、新产品开发、成果推广等各类年度科研计划,并对科研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检查、指导;组织提出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相关的政策措施建议,并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和复检的初审上报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监督科技三项经费和各项科技发展资金合理使用情况;归口管理和协调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工作。

(十一)做好桥东区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编制防震减灾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三网一员”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和监督,负责辖区内地震灾情收集、上报,负责辖区居民抗震设防工作和科普宣传。

(十二)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桥东区教育局共设8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全区教育和科学技术系统各支部的党建工作、通讯报道、综合协调、信息反馈、督促检查、档案管理、文字材料起草、信访接待及法制宣传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教师队伍的合理调配、劳资、奖惩工作及教师职称的申报评审、聘任、考核,驻区单位的教师资格认定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财务基建股

负责财务基建工作。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及指导、规范各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基本建设任务,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四)督导室(桥东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监督检查各学校、幼儿园对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纲要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各学校、幼儿园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和义务教育必备办学条件的落实情况;全面评价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工作并提出建议。

(五)科学技术股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科技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负责本系统工作目标制定、分解,并贯彻执行。

(六)地震股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地震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负责本系统工作目标制定、分解,并贯彻执行。

(七)综合审批股

负责本单位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工作事项,规范行政许可工作。

(八)综合股

负责全区科技成果、奖励等科技信息、情报的搜集、整理、发布,做好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全区科学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负责新产品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的调研、立项和审定工作。做好桥东区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工作。

三、人员编制

桥东区教育局行政编制10名。科级职数3名,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股级领导职数8名。督导室主任由局领导兼任。

四、附则

本规定由张家口市桥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如调整本规定,由张家口市桥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来源:张家口桥东区编办
责任编辑:张家口桥东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