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西区机构编制网
机关建设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机关建设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 2015-01-23 点击次数:?
【字体: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          政治行为规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认真履行公务员义务,遵守公务员纪律,忠于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政府,维护政府尊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领导,执行政令。

二、          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敬业爱岗,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科学求实的工作精神。工作中勇于创新,敢担风险、敢负责任。工作中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体谅、互相谦让、互相监督、团结共事、宽厚容人。

三、          语言、仪表举止行为规范:坚持文明办公、语言内容健康、诚实、可信,举止表情要端庄稳重。在公务交往中严格遵守道德文明要求,不讲粗话、不使用污秽语言;态度不卑不亢;仪容举止合乎公务性质、工作需要和个性特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纪律。

四、          业务行为规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严格守法,秉公执法。钻研业务,熟悉本职业务工作。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

来源:张家口桥西区编办
责任编辑:张家口桥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