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承德市采取“四个举措”确保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有效落实

发布日期:2012-08-06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承德市按照省编委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狠抓安排部署、指标细化、规范程序、检查督导,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有效落实。目前,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核查单位自查整改阶段工作基本完成,单位自查报告、各类统计报表、相关文件凭证上报完毕,各级编办正在进行数据汇总和撰写自查报告,全面进入抽查整改阶段。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核查顺利展开。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核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年初,市直及11个县区分别印发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核查实施方案,各级编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主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核查单位均明确主抓领导和专门人员。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基础上,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网上公布等方式全面部署实施,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按时展开。

二是细化核查指标,确保数据准确详实。按照省编委办要求,结合承德实际,将实名制信息核查指标细化为3类9大项,并明确每项指标具体要求。核查单位按照指标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并全部撰写核查报告,分析本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查找问题、说明情况、提供依据,将问题分类,提交修正补录申请和整改方案,确保了实名制信息准确详实。

三是规范程序环节,确保核查流程顺畅。将核查工作分为宣传部署、单位自查、抽查整改、检查验收四个阶段组织实施,每个阶段均明确了时间节点和核查内容、方法,并采取周汇报、月检查、节点督促及及时沟通协调等措施,确保每个环节做到了程序正规、环节细化、要求明确、流程顺畅、方法科学。

四是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核查实际效果。在抓好省核查试点县的基础上,确定了1县1区和6个市直部门为试点,并在市直91个部门和单位实行了实名制信息公示照片上报制度。先后5次到市直部门和单位进行现场核查,通过听汇报、看资料、现场核查等方法,帮助核查单位梳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制定整改方案;6次到县区检查督导,对核查工作进行规范和督促。

(承德市编委办供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1531 号

冀ICP备18002309号-1

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