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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新华区编委办持续简化审批流程 助力企业发展“加速度”

发布日期:2018-11-21 信息来源:沧州市新华区编委办

为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管理,沧州市新华区编委办着力在服务效率、服务方式、服务理念上下功夫,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三措施”促进新华区政务服务工作提档升级,以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进一步增进企业获得感。

一是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职能作用,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落实企业住所(登记场所)登记相关规定,对住所(经营场所)在新华区域内、无需前置审批的市场主体,允许其“一照多址”,免予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对在河北省设立的从事快递经营的企业法人在新华区域内增设经营场所的,可选择办理“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或分支机构登记。

二是调整声明方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营业执照丢失或损坏,申请补领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再制定报刊声明作废,由企业按照自主公示、自负其责的原则,免费在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上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大幅缩减企业办事时间,降低企业办事经济成本。

三是深化服务理念,提高企业办事满意度。以企业感受为标准、需求为导向,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实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日清日结等便民利企措施,为有实际困难的企业群众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开通专用绿色通道,从速从快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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