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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编委办四项举措认真做好机构编制“月报”统计工作

发布日期:2018-10-18 信息来源:海兴县编委办

沧州市海兴县编委办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机构编制统计的部署和要求,以落实责任分工为基础,以实名制系统为依托,以强化统计结果运用为目的,认真做好机构编制“月报”统计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和月报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形成“分管领导主抓、业务股牵头、专人负责、其他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月报”统计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及时更新信息。强化对全县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和实有人员等信息数据的维护,根据机构调整、人员编制增减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实名制系统信息,同时继续做好手工台帐,加强信息比对,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三是按时保质报送。在确保机构和人员信息数据真实准确的基础上,对系统自动生成表格和手工填写表格,实事求是地填写“月报”各项数据,严格做到每月5号之前报送市编委办。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在按时报送 “月报”统计数据的同时,强化对统计数据的分析运用,通过纵向比较和系统分析,评估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编制使用效益,以及执行进人用编管理制度和治理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效果,为动态管理和规范进人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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