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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机构编制资源重点投入民生领域

发布日期:2018-09-07 信息来源:沧州市编委办

近年来,沧州市编委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盯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重点投入到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大重点领域。

促进市直公立医院发展。按照市实行的公立医院管理“三备案”模式,依据核定标准,为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等5家市直公立医院核定人员控制数,其中市中心医院4760名市人民医院4020名市中西医结合医院3652名市妇幼保健院320名市传染病医院464名,并核增院级领导职数,为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力量提供保障。

优化教育领域编制配备。坚持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从严从紧的原则,依据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坚持每三年重新核定一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尽可能满足因生源增长及新学科、特色教学、结构调整等因素对补充学科教师的需求。针对市区中学生源增加和城区范围扩大现状,将动态调整出的编制为市属中学增加312名,为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中学增加370名。

充实基层民生领域编制。将清理规范收回的259名事业编制分配到16个县(市、区),用于充实和加强社会发展的重要部门或领域。坚持统筹兼顾、整体平衡、充实基层的原则,将收回的15名政法专项编制和31名机动政法专项编制共46名,分配到8个县的乡镇司法所,消除了“一人编制”司法所。

统筹做好环保垂改工作。从“市、县(市)、开发区、乡村”逐层级入手,环环相扣,全力做好环保体制改革工作。推动环境执法重心向县(市、区)下移,将16个县(市、区)环保局人员及编制划归市环保局统一管理,开发区、乡村落实环保人员编制,明确机构归属管理,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的环境保护管理新体制。

调整公证管理体制。统筹市、县同步开展公证体制改革,原按行政体制管理的公证处调整为事业单位,增强公益属性,扩大服务范围。市直公证机构由一个调整至两个,形成良性竞争局面,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多元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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