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编委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系统集成”原则,进一步扩大健全清单管理制度体系,以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为核心,创新监管机制,制定《衡水市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打造“清单+X”监管模式,作为2018年重点工作之一。
一、“清单+事前制度规范”。一是合理确定范围,结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已进行登记的有效事业单位法人,均需编制业务范围清单。二是严格审核程序,由机构编制、法制等部门组建联审小组,按照“三报三回”程序,对市本级232家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清单进行审核。三是公布公开清单,结合“互联网+清单化”工作,对业务范围清单进行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二、“清单+事中跟踪监控”。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业务范围清单在事业单位监管中的作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开业务范围清单,方便群众详细了解每项业务的名称、办事流程、所需材料、收费标准和办结时限等。同时,要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对业务开展不到位、乱收费等投诉举报。
三、“清单+事后监督问责”。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事业单位范围清单扩大抽查范围,对事业单位的业务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组织检查,并向主管部门进行反馈,考核结果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建立完善事业单位信用体系。
四、“清单+编制动态调整”。根据审定公布的业务事项清单,制定各单位履职绩效台账,量化业务开展与人员编制匹配情况,建立事业单位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切实提升事业单位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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