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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扎实推进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7-10-30 信息来源:衡水市编委办

       为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促进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编委《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的意见>的通知》(冀机编[2016]20号)精神,经过充分调研,2016年上半年,该市选取了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以下简称哈院)作为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试点单位。哈院是衡水市唯一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并且近几年哈院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具有一定的基础适合开展备案制改革。试点医院确定后,该市按照省编办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改革要求,积极谋划,扎实推进,创新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工作,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发公立医院生机活力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此项工作,该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负其责,积极稳妥的抓好组织实施。市卫计委成立了专门组织,加强对哈院试点改革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管责任。特别是作为试点单位的哈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准确领会改革要求。成立了以院长、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其它院领导为成员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改革工作院长、书记亲自抓,各副院长、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为推进改革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深入细致宣传
       在健全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市编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配套措施。一是以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五个部门的名义制定了《关于创新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衡市机编办[2016]82号),并报省编委办备案;二是联合市人社局对哈院转发了《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人员过渡工作的通知>》(衡市机编办[2016]101号);三是协调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使用控制数管理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通知》(衡人社字[2017]12号);四是协调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制定了《衡水市市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实施方案》(衡财社[2016]103号)。这些配套措施的出台,为试点改革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哈院也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出台了《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创新人员编制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现有编外聘用人员过渡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改革文件,同时先后三次召开创新人员编制管理改革工作宣传动员大会,组织员工深入学习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搞好政策宣传解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奠定了群众基础。
       三、稳步推进,改革成效显著
       (一)核定控制总额,实现备案管理。按照省编办的文件要求,2016年10月我市正式启动了试点工作,哈院的编制管理方式由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实行了人员控制数管理。一是明确哈院原核定的事业编制只减不增,并根据其开放床位数1200张和三级医院控制数核定标准,结合门诊量和床位利用率(每年的床位利用率均超过100%),另外考虑其承担对外对口支援、住院(全科)医师规划培训、临床教学等任务,按照3%比例核增相应的人员控制数,确定其人员控制数为2100名。二是规定哈院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不得低于85%,管理岗位和少量特殊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15%。三是内设机构实行“去行政化”管理,不再明确行政级别,实行主任(处长)负责制,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报市卫计委审批后报市编办备案。四是探索设立吸引急需人才的专用机动事业编制。对引进的急需人才,按照引进人才的身份,根据被招聘人员的个人意愿,采取使用专用机动事业编制的方式,来确保哈院引进急需专业人才。五是根据床位数和门诊量等变化情况,每两年可提请对人员总额进行一次动态调整。而原核定事业编制进行实名统计后按照“减员一个、减编一名”的办法逐步核销。人员编制备案管理、总量调控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哈院工作需要与人员编制限制之间的矛盾,创新了用人机制,精简了内设机构,激活了生机活力,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科学设置岗位,实现分类聘用。试点改革实施之前,哈院人员编制总数为1290个,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核定各级各类岗位设置方案,其中管理岗位202个,占岗位总量的14%。专业岗位1168个,占岗位总量的80%。工勤岗位90个,占岗位总量的6%。岗位总量紧张,同时各类岗位比例设置不尽合理,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评聘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试点改革实施后,哈院人员控制总额设定为2100人,岗位设置基数大幅增加。市哈院在市卫计委的指导下,根据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岗位设置权限、程序和结构比例,于2016年9月经市人社局审批,按照专技岗位占比85%,管理岗位占比9%,工勤岗位占比6%的结构比例,对全院各级各类岗位重新进行了设置核定,实现了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方案》、《<方案>补充规定》等一系列岗位设置与聘用文件。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分类聘用;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从根本上实现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进一步调动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发挥改革红利,实现平稳过渡。哈院原在编职工1257人,编制外聘用人员819人。为了充分发挥改革红利,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稳妥地做好编外聘用人员的过渡工作,哈院积极安排部署,认真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人员过渡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54号)文件精神,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将现有编制外聘用人员过渡到人员使用控制数内。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哈院成立了以院长和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过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院级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人事处,负责具体工作,由主管人事的副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院人事处长为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医院相关处室的主任(处长)组成。二是出台工作方案。通过学习外地经验和多方征求意见,研究出台了《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现有编制外聘用人员过渡工作方案》(院字【2016】45号)。组织工作人员多次深入科室宣传政策、解释程序,全方位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聘用人员过渡和流动工作能够积极稳妥的开展和实施。2017年2月18日,《过渡方案》报经市卫计委、市人社局批准。三是规范程序办法。按照市卫计委、市人社局批准的《过渡方案》,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哈院对819名编外聘用人员根据不同岗位特点,进行了过渡考试和考核。按照考生总成绩=考试成绩×50%+考核成绩×50%的计分方法,819名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60分以上,平稳顺利的完成了聘用人员的过渡工作。编外聘用人员的平稳过渡充分发挥了改革红利效应。819名聘用职工的职称评聘、奖惩考核、工龄接续、福利待遇等阻碍个人职业发展进而阻碍医院健康发展的一系列问题从根本上得到了妥善解决,职工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工作热情空前高涨,职工队伍更加稳定。
       人员编制管理试点改革工作实施以来,作为试点单位,哈院按照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坚持把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公益属性、激发生机活力为目标,在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改革创新人员管理方式,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基本建立起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员流动机制。医院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职工队伍进一步稳定,医护人员尤其是原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医院各项指标稳步增长,病人满意度显著提高,极大地增强了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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