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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三管齐下”强化基层环保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7-10-26 信息来源:沧县编委办

       为进一步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沧县坚持“三管齐下”,不断加强基层环保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环保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机制抓覆盖。全县各乡镇统一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牌子;沧东经济开发区在规划建设局挂牌子。各乡镇、沧东经济开发区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做到环保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二是厘清职责抓落实。在厘清环保职责基础上,结合实际,加强对乡镇、沧东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严抓督导,确保定人定责、定岗定位,切实做到基层环保监管机构、职责、人员“三落实”。
       三是创新监管抓共治。一方面,通过进基层宣讲、公益活动宣传、媒体广泛宣扬等多项措施,加大环保知识普及力度,使环保概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公布环保举报电话,建立环保奖惩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村民委员会及社会组织的作用,吸纳思想觉悟高、能力强的党员或群众,担任环境监管协管员或志愿者,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形成“人人为环保、环保为人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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