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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编委办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7-08-31 信息来源:石家庄市藁城区编委办

       按照省、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放管服”组改革推进方案要求,石家庄市藁城区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为重点,整合归并行政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和部门,重点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全力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执法体制。
       一是重点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明确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为城市管理职能部门。按照“放管服”改革等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重新匡定城市管理执法职责。整合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处罚权领域的执法队伍、编制和人员,综合设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按照编制数不低于城区常驻人口千分之八比例,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下沉执法重心,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和乡镇的职责分工,派驻执法中队,实现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全覆盖。
       二是协调推进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和民政民生领域行业内综合执法改革。整合现有路政管理站、运输管理站除公安交通执法职责以外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和职责人员;整合卫生计生领域现有卫生监督、医疗执法、计划生育执法和中药等监督执法机构和职责人员;整合民间组织管理,社会福利和慈善、区划地名、救助管理、殡葬管理、有奖募捐等监督执法机构和职责人员;分别由一个机构统一行使交通运输、卫生计生、民政民生行政执法职责。职责整合后,其他机构不再行使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
       三是完善综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水平。科学界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与城市规划、建设以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按照新设置的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的职责,建立新的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加强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纠错问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依法及时查处违法执法行为;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反馈制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避免对执法活动的违规人为干预,防止和克服各种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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