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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探索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

发布日期:2017-06-16 信息来源: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紧密结合本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际,探索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一是制定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为使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积极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了《丰润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抽查的对象、内容、比例、频次、程序、方式、责任等要素,确保《细则》可操作、可追溯、可考核,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二是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依据、实施主体和抽查内容等,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和年度报告全部纳入抽查事项事项范围,实现抽查内容全覆盖,并做好清单管理和公开。
       三是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在唐山市丰润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有效登记的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纳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将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在职工作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时,按照《细则》规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不少于2名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实现“双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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