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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部署开展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

发布日期:2017-06-02 信息来源:沧州市编委办

       近日,沧州市召开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会议,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优化部门职能,实行流程再造,提升工作效率,为加快建设创新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市领导梅世彤、宋仁堂、袁志刚、何志伟、赵学明出席会议,市长梅世彤作讲话,市委副书记宋仁堂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志刚宣读《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要切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这次改革,既是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市级机关实现自我革新和自我完善的一场特殊革命,对于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具有十分重大而现实的意义。各部门要正确看待改革、积极参与改革、真心支持改革,进一步增强推进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要求,要明确目标要求,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此次改革共涉及57个部门,包括市委工作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协办公室机关,市群众团体机关,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通过改革,精干机构编制,明确部门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再造工作流程,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改革扎实稳妥推进。参与改革的各单位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严明责任抓落实,主动作为抓落实,统筹协调抓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各部门要认真制定本单位改革方案,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业务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稳定和机关工作秩序。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严禁突击进人,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各单位在未达到人员编制控制数标准之前,人员只出不进,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沧州市编委办主要负责同志就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精简人员编制、理顺职责关系和再造工作流程等情况作了说明,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就科级干部安置消化工作作了说明。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代表参改部门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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